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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信箱》功能、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功能:《区长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区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政府与区民、社会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公众为鄂城区发展建言献策的一个快捷信息平台。该信箱无须注册,只要登陆“中国鄂城区”政府门户网(www.hbecheng.gov.cn)“区长信箱”栏目,即可给区长发送邮件。
二、工作流程:《区长信箱》邮件由工作室专人负责每天定时接收、登记、回复、办理,重要来信及时摘报、专报区领导,并根据领导的批示要求交办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进行办理,其他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转送交办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来信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为了防止网络病毒以及黑客的侵袭,信件采用页面提交方式,不接受附件发送。
2、来信人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3、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4、来信人应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对来信事项调查核实。经办人员对来信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会予以严格保密。如有匿名、无真实联系方式的信件,视情况办理。
5、来信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一封信件只反映一个问题。
6、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7、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一)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二)反映的内容不具体,表述事项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三)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四)超越“区长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或已判决等)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五)不属于鄂城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
(六)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区场行为方面的;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七)转载网上论坛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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