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理念:守法  亲民  高效  廉洁 区  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首      页 走进鄂城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应急管理 投资鄂城 旅游鄂城 鄂城论坛
站点公告: 热烈祝贺我区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全站搜索    关键字
鄂城区>>工作报告
王金舟同志在鄂城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字号: ]2011年11月30日    
 

鄂城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 30 日在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王金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的回顾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五年来,在中共鄂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实效明显提高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及其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将依法行政、事关长远、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等方面的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监督实效明显提高。

1、采取执法检查的形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农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科技进步法、湖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视察中,常委会既肯定执法中取得的成绩,又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执法的意见或建议,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资源管理和建设用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农产品安全得到保障,人口性别比得到控制,文化市场活跃,科技成果显著,并荣获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称号,有效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2、采取专题调研的形式,加强司法监督。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严打整治、综合治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检察规范化建设、反贪污贿赂、“五五”普法、司法调解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专题报告,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单位坚持党管政法的原则,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年被评为省级优胜单位;检察机关荣获省政法委表彰的先进单位;执行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被省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治安大局平稳作出了不懈努力。

3、围绕新农村建设、转型发展加强监督。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大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转型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到每个社区进行了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报告,对建设规模及样式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认真搞好全区城乡一体化综合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建议。全区城乡一体化工作成绩斐然,得到中央、省、市领导高度评价。

4、围绕民生问题加强监督。常委会坚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纳入重点监督内容,运用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的形式,先后听取了教育、民政、卫生、养老保险等专项工作报告,对这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采纳和落实。五年来,全区新改扩建校舍7.8万平方米,义务教育阶段实现零收费,普九债务全面化解,被定为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区;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城乡特困群体实现了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特困家庭基本实现了“住有所居”的目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新改扩建卫生院9个、卫生室59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达到95%以上,综合报销比例达85%以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农民就诊费用下降比例达42.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推进,有效改善和保障了民生,维护了安定祥和的社会局面。

二、认真决定重大事项,有序进行人事任免

五年来,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不断完善程序,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履行了基层权力机关职责。

1、科学决策,依法行使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共作出决议决定52个,其中程序性决议决定48个,实质性决定4个。为加快花湖开发区发展步伐,2008年3月,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同意区人民政府将国家开发银行行政性贷款1000万元用于花湖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花湖开发区将此项贷款分别投入区内污水管网、滨湖西路、花湖大道等项目建设及其配套,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花湖开发区发展。2008年12月,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建设湖北星丰金属资源和星丰港务项目举债投资的决定》,目前项目正稳步实施。常委会还大力支持区政府编制2009-2020年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积极争取省级立项。为了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常委会在决议决定作出前,都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酝酿,切实保证决议决定符合实际、符合民意,有利于经济建设的需要。

2、规范程序,依法行使任免、罢免权。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4人,其中,任命常委会各机构工作人员4人,免职5人;任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5人,免职10人;任免审判机关工作人员53人,免职41人;任免检察机关工作人员5人;免职6人;决定接受辞职15人;依法罢免市区人大代表9名。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供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努力增强任命对象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常委会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依法任命了48名人民陪审员,并专门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提出了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的具体要求。

3、突出重点,依法监督计划、财政、审计工作。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规定,坚持每年第三季度,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程序,并把这些工作纳入监督的重点,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对批准的建设项目、财政细化预算等进行审议,跟踪督办意见或建议,收到了较好效果。五年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运行平稳,开局良好。税务部门做到了依法纳税、依率计征,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推行和完善了部门预算,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对审计中查处的问题,常委会实行了跟踪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4、跟踪督办,切实加强信访工作。五年来,常委会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监督的重要内容,共接待群众来访353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26件。根据“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人大信访工作原则,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办,按期进行答复,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密切联系代表,代表工作明显改进

五年来,常委会把密切联系代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经常性和基础性的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多种途径加强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1、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全区十五个代表小组,每年根据常委会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结合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议题,普遍开展了视察、调研、听取汇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五年来,共组织代表视察23次,参与代表达195人次;召开代表座谈会15次,参会代表达495人;邀请105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和有关文件资料,累计1250多份;协助市人大组织市人大代表政情通报会和代表座谈会28次,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在年终常委会对十五个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会”等形式,对照检查评估细则进行百分制考核,对优秀代表小组进行表彰,用制度建设逐步规范了代表工作,推进了全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

2、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五年来,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39件。在督办过程中,采取定期督办与不定期督办相结合、跟踪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上门督办与现场督办相结合的方式,使建议的办理质量显著提高。如鄂燕路燕矶段改造、燕沙路建设、106国道泽林桐城段整治、沙窝乡早日通上自来水、解决花湖镇惠农资金领款点、拆建胄山桥、加快汀祖中学建设等建议得到圆满办理。代表反映强烈的新庙茅草小学因污染严重急需搬迁的建议,区、乡两级人大多次向市人大、市政府反映,经过不懈努力,学校重建所需的土地、建设、招投标规划已落实,计划12月破土动工,代表们十分满意。常委会还对区政府每年在人代会上承诺的8件、10件实事,年中和年末组织现场检查督办,区人民政府取信于民,保证了各件实事得到落实,代表对此十分满意。

3、扎实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省、市人大有关规定,我区区乡两级人大实行同步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始终坚持区委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依法划分区级选区162个,乡镇选区230个,登记选民466216人,选举区人大代表237名,乡镇人大代表621名,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政权建设。

四、创新工作机制,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是常委会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障。五年来,常委会从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努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理论学习常抓不懈。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制度、人大代表培训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上的讲话,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重点学习讨论。还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得到提高,履职能力得到增强。二是调查研究持之以恒。坚持做到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会议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前,下基层、进企业、入农户,开展专题调研,力求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客观公正地审议报告提供详实的依据。五年来共撰写调查报告85篇。常委会还注重加强人大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常委会最新工作动态向省、市人大及有关刊物报送,扩大了影响力。五年共编印公报45期,人大工作简讯50期。三是机关管理不断加强。切实做好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个基本”、档案管理、老干服务等工作,各项工作都连年受到表彰。同时积极完成区委安排的突发地质灾害恢复重建、星丰项目协调、汉鄂快速协调、秋林高中建设、鄂城新区建设、城际铁路协调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

2、精心指导乡镇街人大工作。一是制发了常委会主任分片联系乡镇街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乡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的开展;二是坚持采取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邀请乡镇街人大主席或人大干事列席常委会会议、答复基层人大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常委会工作情况;三是组织乡镇有关同志赴外地学习代表工作经验,拓宽视野,启迪思路,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大代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五年。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七届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乡镇街人大、中省企业以及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和配合的结果,同时,历届常委会也为本届常委会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对此,我谨代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启示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基层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把握工作程序,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原则;必须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必须坚持工作创新,注重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有效办法。

回顾五年来,常委会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步,但是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这些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工作的建议

我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战略和目标,也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人大工作的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创新人大代表活动方式,全力做好人大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颁布实施五年了,是我们基层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法定依据,《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监督工作的方式和内容,使基层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更具有操作性。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八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主动服从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一些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注重调查,深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法律法规和重大问题,采取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方式,有计划地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要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监督法,增强代表责任意识;要注重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代表要加强与各自选区选民的联系,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并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要注重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代表所提的议案和建议要抓好督办、抽查、反馈和跟踪落实等环节,保证见面率、满意率;要注重创新基层人大工作方式,继续加强同乡镇街人大的联系,指导和支持乡镇街人大的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要弘扬学习之风,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法律、政策水平和议事水平。要弘扬民主之风,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质量;要弘扬务实之风,在总结中做到真实,在决策中做到唯实,在实施中做到务实。要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要求,大力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我们相信,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在中共鄂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有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一定会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第八次党代会的要求,奋勇拼搏,开拓进取,为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为我区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评论 全部评论 (0)
用户:
最多1024个字符.
    点击排行
    鄂城要闻
    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管理登陆
主办:中共鄂城区委 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明塘路70号        邮政编码:436000   编辑邮箱:hbecgov@163.com
网站备案号:鄂06022053    建议分辨率设置:1024*768,使用IE6.0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