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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字号: ]2011年08月06日    
 

鄂城政办发[2011]35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

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花湖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方案》已经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方案》

    2、《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督查评分表》

    3、《鄂城区城镇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鄂城政办发[2011]3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方案。

一、督查对象

督查范围为全区各乡镇。督查对象包括全区范围内的各乡镇、花湖开发区和区住建局等城镇管理责任主体。

二、督查内容

按照鄂城政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明确主要整治内容为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违法建设等7个方面。具体内容及计分方式见附表。

三、督查方式

每周督查。每周督查主要是根据《鄂城区城镇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的内容和门前四包督查情况(见督查资料)进行量分。

四、督查组织

每周督查由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住建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文明办、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牵头分区域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新庙镇、燕矶镇、杨叶镇、沙窝乡、花湖镇,由区住建局牵头,区住建局干部1名,区工商分局干部1名,区卫生局干部1名;

第二组负责督查泽林镇、碧石渡镇、汀祖镇、长港镇、杜山镇,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干部1名,区交通局干部1名,区文明办干部1名;

五、督查结果运用

(一)督查结果进行通报,通报时注明综合整治的事项数、完成数、完成进度和综合得分分值,以及各责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区域督办责任人、工作专班督办责任人姓名,通报排名按综合得分多少排序。

(二)督查结果直接应用于各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六、督查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按照鄂城政办发[2011]34号文件要求,遂条遂规,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集镇管理综合整治任务。

(二)各督查专班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地做好督查工作,实事求是做好督查取证记录,督查用车由各专班牵头单位落实。

(三)各督查专班要及时向区集镇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反馈督查情况。综合整治办公室收集汇总情况后,定期上报区领导。

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督查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考核单位

一、道路拥堵(15分)

1、道路是否平整、有无坑凹

发现街道坑凹处扣0.5分

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专班

2、车辆停放是否有序

发现车辆停放无序1处扣0.5分

3建筑工地是否刚性封闭,有无占用车道

发现街道车辆不通畅1处扣0.5分

4、道路是否畅通

发现街道车辆不通畅1处扣0.5分

二、垃圾围城(20分)

1、清扫保洁是否达标,有无暴露垃圾

发现清扫保洁不达标或暴露垃圾1处扣0.2分

2、垃圾清运是否及时

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1处扣0.2分

3、果皮箱、垃圾池是否完好

果皮箱、垃圾池破损每处扣0.2分

4、公厕管理和卫生是否达标

发现公厕卫生未达标或未开放1处扣0.2分

三、广告杂乱(10分)

1、有无破损广告

发现破损广告1处扣0.2分

2、有无落广告地牌

发现落地广告牌1个扣0.2分

3、公共信息栏是否完好

发现广告店招错别字1处扣0.2分

4、广告店招有无错别字

发现广告店招错别字1处扣0.2分

四、立面破旧(15分)

1、临街墙面有无污损

发现临街墙面破损1处扣0.2分

2、道路照明是否亮灯,临街亮化是否完好

发现未亮灯或亮化不完整1处扣0.2分

3、有无乱贴乱画

发现乱贴乱画1处扣0.2分

4、有无乱牵乱挂

发现乱牵乱挂1处扣0.2分

五、沿街为市(20分)

1、有无出店经营

发现1处扣0.2分

2、有无占道经营

发现1处扣0.2分

3、有无乱摆乱卖

发现1处扣0.2分

六、绿化缺失(10分)

1、街道绿化是否完好,有无缺株死株

发现缺株死株1处扣0.2分

2、绿化基础设施是否完好,花坛有无破损

发现破损1处扣0.2分

3、花坛绿化管理是否整洁,有无杂草、垃圾

发现杂草垃圾1处扣0.2分

七、违法建设(10分)

1、新增违法建设,是否当日拆除

发现违建当日未拆1处扣2分

2、临街有无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

发现临街违建1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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