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政办发[ 2011 ]12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鄂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花湖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鄂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双清 副区长
副组长:陈瑞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金富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毕新发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共山 区农业局局长
吕守煜 区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盛孝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邓福兵 区教育局局长
杨宏平 区水务局局长
周靖凌 区卫生局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杨金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靖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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