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办发〔2010〕37 号
区委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鄂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办发〔2010〕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为主题,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主体,注重与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深化“五联一创”活动相结合,与学习吴丰炳、推进“服务年”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促进鄂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标准
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要求分两阶段进行,从今年4月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引导基层党员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党献礼。整个活动以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共产党员为总体目标,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考评体系为主要依据,以“五联一创”活动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明确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标准。
1、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战斗,勤政廉洁,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⑵坚持推动科学发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思路清晰,发展举措有力,发展业绩突出,特别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成效明显,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⑶坚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五联一创”活动有序推进,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新路子,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主体地位突出,表达渠道通畅,关怀服务落实,党员队伍素质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⑷坚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建设,严格遵守和执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领导班子作风正、形象好、素质优,注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树立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⑸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深入服务、教育、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2、优秀共产党员标准:⑴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⑵坚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危急时刻勇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
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群众中作表率,形象好、威信高。
⑷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
⑸坚持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⑴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⑵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
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有较高威信。
⑷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
⑸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顾全大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活动载体
根据我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设计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层分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形成推动发展主题突出、创建活动特色鲜明、比学赶超氛围浓厚的生动局面。
㈠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以推进“三级联创”、服务城乡一体化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责任在区、工作在乡镇、落实在村(新社区)”的原则,适应“一主三新十特百新社区”(中心村)的城乡空间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打破地域和行政区划界限,建立区域型、产业型和流动型党组织,实行党组织区域化领导体制。鼓励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一定三有”要求,开展农村党员“三评”活动,推广“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实现村级(新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全覆盖,选派若干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加强村级组织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党建工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提升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㈡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以“学习吴丰炳,开展服务年活动”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创建“六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和“双争”、“党代表人大代表进选区”等活动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五比五创”活动,即在机关党组织中比学习,创一流素质,培育勤学勤思、开拓创新、德才兼备、业务精良的干部队伍;比团结,创一流队伍,建设政治坚定、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和谐统一的工作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树立知难而进、锲而不舍、勇于争先、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营造勤政为民、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廉洁奉献的工作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打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位次领先、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使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其他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前头。
㈢在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中,以“三强一树”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积极实施“党旗领航工程”、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文艺工作者、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师德标兵等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不断强化组织核心、强化技能提高、强化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上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㈣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以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争当“五个先锋”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贯穿活动始终,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推荐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推荐优秀员工入党、推荐优秀党员进入管理层,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探索建立党组织与管理层协商沟通重大问题机制,落实党建工作保障,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围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和立足岗位比奉献,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素质;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技能竞赛、献计献策等形式,争做“五个先锋”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方法步骤
全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下旬-5月底)。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并以公开栏、橱窗、板报、报刊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二是动员部署。各级党组织要迅速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组织学习。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行动,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㈡全面争创阶段(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七一”前,区委要对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集中表彰。
㈢整建提升阶段(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树立先进典型,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抓好典型示范。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先进典型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积极创先争优。全区还将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基层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示范点,以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2.实施晋档升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着眼全面提升,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激励先进单位,提高中间单位,转化落后单位,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开展集中整建。对未达到“五个好”要求的基层党组织,由上级党委逐一建立台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整建,确保实现档次提升。对未达到“五个模范”要求的党员,党组织要明确一名优秀党员,开展结对帮扶,促其提高。通过集中整建,使各个领域“五个好”党组织、各条战线“五个模范”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㈣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搞好总结。各基层党组织都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三是组织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区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五、几点要求
㈠要落实工作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由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成立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导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区委统战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乡镇党委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和指导责任。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㈡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开展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督导。
㈢要搞好舆论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后,请于7月10日前报送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