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鄂城区委员会
鄂城文发[2010]7号
中共鄂城区委 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
文明系统、文明乡镇、文明村的决定
2008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开展“四城”创建、“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单位。为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授予区地税分局等33个单位“2008-2009年度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汀祖供电营业所等25个单位“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区财政系统等4个系统“2008-2009年度文明系统”称号;授予新庙镇等4个乡镇“2008-2009年度文明乡镇”称号;授予新庙镇文塘村等8个村“2008-2009年度文明村”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和新经验,为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鄂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区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文明乡镇、文明村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投身“四城”创建,为全面提升我区实力、活力和竞争力,整体推进我区城乡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08-2009年度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
文明系统、文明乡镇、文明村名单
一、最佳文明单位:(33个)
区地税分局 花湖镇财政所 花湖中学
长港镇中心卫生院 新庙镇财政所 碧石渡镇财政所
区房产局 花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区民政局
区计生局 燕矶工商所 泽林供电营业所
区交警大队 区财政局 泽林镇财政所
泽林高中 区供电公司 杜山国土资源所
区工商分局 区审计局 区教育局
泽林国土资源所 长港镇财政所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公安分局 汀祖镇财政所 杜山镇财政所
区检察院 汀祖矿管站 泽林工商所
泽林中学 区国税分局 区司法局
二、文明单位:(25个)
汀祖供电营业所 汀祖工商所 长港司法所
长港中学 碧石渡工商所 沙窝镇财政所
碧石国土资源所 杨叶派出所 长港派出所
燕矶派出所 区法院 杨叶国土资源所
区环保局 杨叶镇财政所 燕矶中学
汀祖国土资源所 新庙中学 秋林高中
杨叶工商所 泽林城管中队 泽林派出所
长港国土资源所 区委政法委 燕矶镇中心卫生院
燕矶镇财政所
三、文明系统:(4个)
区财政系统 区教育系统
区国土资源系统 区工商系统
四、文明乡镇:(4个)
新庙镇 碧石渡镇 燕矶镇 泽林镇
五、文明村:(8个)
花湖镇永华村 新庙镇文塘村 新庙镇将军村
泽林镇泽林村 燕矶镇百洪村 花湖镇八庙村
泽林镇楼下村 长港镇峒山村
主题词:表彰先进 创建文明活动 决定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