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2006-2008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城区2006-2008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工程已由省财政厅以鄂财社发[2007]82号、[2008]49号、[2008]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城区汀祖镇石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鄂城区汀祖镇石桥村;
招标范围:村组公路施工总长度8170米,路基、砼路面;
投资规模:约200万元;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近三年内(2006年4月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下同)承接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
(4)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鄂州市房产大厦四楼0711-3210186)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ezztb.gov.cn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的鄂州市招标项目投标报名书;该报名书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编页码。其他原件资料现场核验退回。
5.2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保证金
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汇出并于2009年4月27日下午4时前到达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申请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2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联系人:林会计电话0711-3210606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42001658651053002114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鄂州日报、鄂州招标投标网、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页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城区汀祖镇石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鄂州市南浦路90#
邮编:436000
联系人:陈金华董承焱
电话:0711-321153913886336099
招标代理机构: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17号兆富国际大厦1708
邮编:430070
联系人:汤艳
电话:027-87211436
传真:027-87211495
网址:www.chinajme-h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