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金刚石工具检测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金刚石工具检测中心工程已由鄂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鄂州市发改投资[2005]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鄂州市滨湖南路北侧大鹰山西南角;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3000m2;
投资规模:约800万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创楚天杯;
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并创楚天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分有限数量制。5.1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鄂州市房产大厦四楼)(0711-3210186)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必须为拟派本工程建造师);
2.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ezztb.gov.cn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的鄂州市招标项目投标报名书;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注册地不在鄂州的企业提供鄂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项原件资料同其他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编页码,其他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08年11月27日上午12时前,从其单位账户汇出并到达鄂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申请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2鄂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申请人可根据其开户银行任选一账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人:万海燕,联系电话:0711-3214157):
户名:鄂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建行鄂州万龙支行;账号:42001656054053000586
户名:鄂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工行鄂州牡丹分理处;账号:1811020519200013065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鄂州日报》、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ztb.cn)、鄂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ez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06号
联系人:梁德忠
联系电话:0711-3876372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明塘后路建委院内
联系人:周雪霜
联系电话:13995819954
2008年11月19日